涉“脚踩鹅肠”事件后续来了!河南一涉事企业被罚2万

西部时报
2024-07-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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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清丰县永官食品有限公司被当地农业农村局罚款2万元,处罚事由为“该企业不依照《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引发网友关注。


据了解,该企业为此前“脚踩鹅肠”涉事企业之一,此前该公司车间被曝内部脏乱不堪,工人边抽烟,边将鹅肠随意堆在地上。彼时的车间负责人承认:“去年和今年都被监管部门检查过,主要说的就是卫生环境不过关。”看到工人穿着胶鞋踩鹅肠挤粪便,用血水染色,生产环境更是脏乱差,还声称“踩一踩,更干净。”



此前于6月17日,河南省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当地已组织市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工作人员已封存所有产品 ,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控制。下一步将对涉事企业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清丰县永官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禽类屠宰,肉制品冷冻、加工、销售。


经查,永官食品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3件,不少是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身份多为被告或被执行人。其中,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3条,其中一条执行金额为130余万元,执行法院是清丰县人民法院,立案日期为2022年9月,履行情形是“全部未履行”,具体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同时,永官食品公司还有2条行政处罚记录。2021年11月,因未按照要求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被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8375元。2023年7月,因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量和处理药剂添加量,被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0.7万元。



对于此次处罚,网民们的舆论呈现两极分化。一方认为,区区2万元的罚款如同隔靴搔痒,难以真正触动这些企业的良心,呼吁更严厉的惩罚措施,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以儆效尤。另一方则表示,罚款只是初步处理,后续的监管跟进与行业整顿更为关键,毕竟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不容小觑。


专家表示,罚款虽小,却是一次社会公信力的考验。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每一次处罚都能成为一次深刻的教训,逐步恢复公众对食品安全体系的信心。


END


图片来源:央广网、企查查

编辑:王宇豪

排版:王宇豪

审核:溪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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